网站首页 >> 公开信息内容

一、什么是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? 二 、为什么要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? 三、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后,参保人可以得到哪些实惠?

索引号:wsj -/2024-1011001 公文目录:政策问答 成文日期: 文章来源:医疗 卫生 文  号: 发文日期:2024年10月11日

一、什么是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?

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,是党中央、国务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明确的重要任务。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是一项综合性改革,主要包括三项内容:一是建立普通门诊保障机制,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;二是调整个人账户计入办法,增加医保统筹基金规模,增强参保人患病治疗的支付能力;三是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,可以在本人近亲属之间共济使用。

二、为什么要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?

我省1999年建立职工医保制度,实行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,统筹基金保障住院和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费用、个人账户保障普通门诊和购药费用。这个制度在当时特定历史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,但随着基本医保体系的不断完善,出现了参保职工个人账户“有病的不够花,没病的用不了”的情况。一方面,健康状况较好的年轻群众和健康群众个人账户余额大量沉淀、 躺着不动;另一方面,退休群众和患病群众个人账户资金又不够用,家人也无法共享使用。

随着20多年来经济社会的巨大变化,个人账户已越来越难 以满足保障群众健康的需要,群众要求报销普通门诊费用的呼声越来越高,特别是老年患者迫切希望建立普通门诊统筹。2021年4月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1〕14号),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正式启动。

三、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后,参保人可以得到哪些实惠?

门诊共济保障改革,在以下三方面给参保人带来获益。

一是增待遇,将职工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。门诊看病产生的医疗费按比例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,进一步减轻了患者看病就医负担。

二是扩范围,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由参保人本人拓展到家庭成员。改革后,个人账户不仅可以个人使用,还可以给本人的近亲属(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、孙女、外孙子女)共济使用,解决个人账户“有病的不够花,没病 的用不了”的问题。

三是优配置,一定程度缓解“住院难”问题。改革后,参保人门诊医疗费可以进行报销,“挂床住院”“小病住院”等不合理的医疗行为得到遏制,一定程度上减轻大医院病床周转的压力,解决患者在大医院住院“一床难求”问题。